更正公告

Correct the announcement

东莞市长安中学教学区3栋教学楼电缆更换工程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6-26 By 广东中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SZX-QY-2025-06-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中学教学区3栋教学楼电缆更换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原“第一章 磋商邀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竞争性磋商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中标人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中标人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人员等资质资格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8、供应商必须为省政府采购平台定点集市修缮或装修类供应商,满足本项目交易资格,即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定点集市修缮或装修类供应商库成功入库或供应商承诺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入库。(提供系统上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10、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
 
更正为:“第一章 磋商邀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竞争性磋商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中标人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中标人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人员等资质资格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供应商必须为省政府采购平台定点集市修缮或装修类供应商,满足本项目交易资格,即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定点集市修缮或装修类供应商库成功入库或供应商承诺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入库。(提供系统上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9、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长安中学
地 址:东莞长安镇莲峰路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哈弗大厦四楼A402室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69-22992325
 
广东中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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